初中招生工作主要由 市教育局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市教育局
制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统一公布市区各区划定的公办小学施教区。
组织和指导全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组织开展本区域招生入学工作。
此外,市教育局还设有多个成员单位负责具体的招生工作,包括: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招办):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工作,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组织考试,成绩运用和评价等。
基础教育股:负责制订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和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组织考试的实施。
教育科学研究室:负责中考命题专家库建设,命题人员的遴选和成绩分析。
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对报名、考试与招生录取进行全程监督和执纪问责。
教育考试办公室:负责报名、组考、阅卷、原始成绩复核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信息科技上机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建议:
家长和学生应关注当地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政策,了解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
各学校也会设有招生办公室,负责报考学生的咨询、录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