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确实存在“环境”一词,但它的使用频率和含义与现代有所不同。最早在元史《余阙传》中出现,从哲学角度来说,环境是一个相对于主体而存在的客体。对于环境科学而言,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综合体。环境也可称为人类环境,按系统论的说法,可以称为人类环境系统。它是指由物理系统(阳光、空气、水和土壤)、生物系统(人类、动物、植物和微生物)和社会经济系统等三大范畴所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