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定义和作诠释是两种常见的说明方法,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定义方式
下定义:使用简洁明确的语言,指出被说明对象的本质特点,通常采用判断句式表述概念。例如:“统筹方法是一种安排工作进程的教学方法。”。
作诠释:对事物或事理的某些性质和特点进行适当解说,可以使用多种句式表述。例如:《看云识天气》中提到的“虹”,课文注释为:“夏天雨过天晴,太阳对面的云幕上,常会挂条彩色圆弧,这就是‘虹’”。。
内容侧重点
下定义:着眼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说明的内涵和外延与事物相等,说明的对象与说明的内容可交换位置,意义不变。例如:“水是没有颜色,没有气味,没有味道的透明液体。”。
作诠释:注重于事物的外观表象、性质和特点,不一定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解说内容不能与被说明的对象变换位置。例如:“银河颜色如银,形状如河。”。
严密程度
下定义:要求准确简明,概括性较强,句子前后颠倒,表意准确。例如:“食物是一种能构成躯体和供应能量的物质。”。
作诠释:不要求完整严密,句子前后颠倒,表意有误。例如:“激光是一种颜色单纯的光。”。
科学性
下定义:从科学性的角度看,下定义的语言比不上下定义,因为它要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例如:“统筹方法是一种安排工作进程的教学方法。”。
作诠释:虽然不如下定义严格,但也须简明、准确、通俗易懂,有助于说明事物的特征。例如:“铀是银白色的金属。”。
总结:
下定义和作诠释虽然都以通俗简洁的语言说明事物的特点,但它们在定义方式、内容侧重点、严密程度和科学性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下定义更侧重于精确地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而作诠释则更侧重于描述事物的某些非本质特点。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说明对象的特点和需要选择合适的说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