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的定义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造性:
语言能够创造新的表达方式,通过有限的符号组合产生无限的意义。
结构性:
语言是由词汇和语法构成的系统,具有严谨的结构规律。
意义性:
语言能够表达具体的思想和概念,每个词或句子都有其特定的含义。
指代性:
语言符号能够指代现实世界中的事物、行为或事件。
社会性与个体性:
语言是社会交流的工具,同时也体现个体的独特性。
符号性:
语言使用声音或文字作为符号来表征物体、行为、事件和思想。
象征性:
语言符号具有象征意义,能够代表抽象的概念或情感。
语义性:
语言符号的含义是随机的、任意的,与其外形、声音所代表的对象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生成性:
有限的符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组合,产生出无穷数量的意义。
交际性:
语言是人类进行沟通的主要表达方式,用于传递信息、表达思想、情感等。
传承性:
语言能够传承文化、知识和经验,使其在代际之间得以延续。
变化性:
语言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系统,适应社会、文化和科技的发展。
线条性:
语言通过将组成单位按照线性排列的方式传达意义,如口语中的语序。
任意性:
语言符号和文字之间的能指和所指之间是一种任意的连接关系。
系统性:
语言是一个结构庞大、体系严密的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语言的本质,使其成为一种独特的交际工具和文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