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证 不能补办,但可以申领学历证明。以下是申领学历证明的详细步骤:
本人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书,注明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等信息。
原毕业学校核查盖章
将申请书提交给原毕业学校,学校核查后盖上公章。
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具学历证明
携带学校盖章的申请书,到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学历证明。
注意事项:
1996年后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按此办法办理;1995年前毕业的学生,由于未实行学籍电脑化管理,因此由原学校开具学历证明。
初中毕业证丢失后,需先在当地有关证件挂失的相关报刊媒体上作遗失声明,然后凭相关挂失材料证明到所就读的初中学校申请补发初中毕业证。
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肄)业证明书”,填写的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应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须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建议:
在补办学历证明前,最好先咨询当地教育局或毕业学校,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