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法和讲读法是两种不同的教学方法,它们在教学过程中各有特点和作用。
讲述法
讲述法是教师用形象生动的语言描述或叙述地理事物的方法。它包括一般性的科学叙述和艺术性的形象描述,结合使用以增强吸引力和启发学生的想象力。讲述法侧重于通过叙述和描述来传授知识,帮助学生形成对地理事物的感性认识。
讲解法
讲解法是教师用富于理性的语言向学生说明、解释、分析、论证地理概念、地理原理、地理成因、地理规律和特征等的方法。讲解法侧重于通过逻辑分析和理性论证来传授地理理性知识,帮助学生建立对地理事物的深刻理解。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内容性质:讲述法更侧重于具体事物的描述和叙述,而讲解法更侧重于概念、原理的分析和论证。
语言风格:讲述法使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注重启发和想象;讲解法使用理性、逻辑严密的语言,注重分析和推理。
教学目的:讲述法主要用于帮助学生形成对地理事物的感性认识,讲解法则用于帮助学生建立对地理事物的理性认识。
在实际教学中,这两种方法常常结合使用,以增强教学效果。例如,在地理教学中,教师可以先通过讲述法引导学生对地理事物形成初步印象,然后再通过讲解法深入分析地理概念和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