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重点初中的招生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和政策:
公民同招原则
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招生区域划分
市区被划分为东南、东北、西南和西北四个片区,各片区对应不同的初中和小学。
招生计划审核
主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需提前报市教体局审核,并按照规定的片区招生。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要提前上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其招生范围为主城区,不得跨县(区)(含祥符区)招生,也不得招收跨市域范围内的学生。
招生方式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采取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直升政策
一贯制学校可以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本校愿意报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小学毕业生愿意直升的人数超过其初中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如果未超过,则全部直接录取,剩余计划面向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招生。
其他招生对象
具有开封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返汴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学历的社会青年。
非本市区户口的具有初中毕业学历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来汴投资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子女。
志愿填报和录取
考生在6月3-6日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分校划线、一次投档录取的办法,即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志愿考生的中招成绩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名单和录取分数线。
分配生政策
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分配生的比例要在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这些政策和原则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保障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建议家长和学生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报名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