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三好学生的评定通常基于以下标准:
品德好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
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
学习好
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
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在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它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平均成绩优良。
行为好
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课内外活动,有较好的组织纪律和团队协作能力。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
评选流程
自评与互评
学生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同学之间进行互评,提供相互评价和建议。
教师评价
教师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学习成绩和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进行综合评价。
家长意见
家长对学生的品德、学习和行为表现提供书面意见。
综合评定
学校根据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家长意见,综合评定出三好学生名单。
注意事项
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
要全面考察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不能单纯以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
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同时注意将原来基础较差但经过努力有明显进步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
这些标准和流程确保了三好学生的评选过程公正、公平,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