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沙上小学初中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入学条件
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外区、外市返区生)可以对口直升公办初中学校。
对口公办初中学校学位不足时,根据适龄少年满足“人户一致”条件的时间排序安排入学。
住宅单元已有适龄少年在对口初中学校在读7-8年级的(同一家庭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育的子女除外)。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少年。
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少年在户籍区无房产,在南沙区拥有合法房产作为唯一实际居住地且具有南沙区学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
来穗人员在南沙区连续居住满5年,并在广州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统筹安排学位。
招生程序
符合条件的南沙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在读公办小学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名,并于当天完成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和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电脑派位
在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前(含当年招生计划公布当日)具有南沙区户籍和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报名。根据各小学审核汇总并公示后的就近入学报读名单以及参加全区电脑派位的资源共享报读名单,分别由南沙区教育局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各校全区电脑派位人数按照各校资源共享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小学可参加全区电脑派位的计划数请查询方案原文。未被合作办学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对口直升相应的公办初中。
就近入学
教育局根据地理及交通状况、学校布局及规模、人口分布、招生方式、新增公办学校、对口学校学位情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划分公办小学招生范围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划分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时,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在5公里以内。
其他注意事项
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招生。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建议家长提前了解并确认孩子的入学条件,按时完成报名手续,并关注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招生信息,以确保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