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上初中的主要途径有两种:一是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二是通过登记入学。以下是具体的入学条件和流程:
对口直升入学
适用于本市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入学当年6月1日前迁入)。
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若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登记入学
适用于本市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入学当年6月1日前迁入)。
入学条件包括:
1. 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且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地址与户籍一致。
2. 若同一户籍和住址3年之内只有1名学生(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3.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和居住证,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
4. 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
随迁子女入学
适用于外地小孩在乌鲁木齐上学,需具备以下证件:
1. 居住证明(或房产证)、务工证明、户口本原件。
2. 初中入学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原件。
办理流程包括:
1. 申请: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及其子女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城区中心学校、城区县直学校和民办学校联系子女就学学位并提出就学申请。
2. 审查:接受就学申请的学校应认真审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是否符合入学条件,并报教育局审核。
3. 建档: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并同意在城区就学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由转入学校开具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上传至全国学籍系统。
4. 入学:经过县教育局审核并同意在城区就学的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持有效学籍材料,由接收学校安排入学。
异地转学
学生可以通过区教育局办理异地转学手续,需准备相关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学籍证明等。
建议
本市户籍学生:建议通过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因为这种方式相对简单且录取概率较高。
随迁子女: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核,以确保能够顺利入学。
关注政策变化:由于教育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家长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的最新通知和公告。